税务筹划是为了同时达到两个目的: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 如果企业开展纳税筹划活动后,没有减轻税收负担,那么 其纳税筹划是失败的;但是,如果企业在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税 收风险却大幅度提升,其纳税筹划活动同样不能成功。纳税筹划需要企业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 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很显然,纳税 筹划是企业的一个最基本的经济行为。 第一,减轻税收负担。这是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也是普遍可 以认识到的。之所以要实施纳税筹划,其根本出发点就是要以各种 合法的、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但是应当 认识到,税收负担的降低也存在着两种形式:绝对降低与相对降低。 所谓税负的绝对降低,就是指在企业业务流量不变的情况下实现纳 税额的减少。税负的相对降低是指在业务流量增长的情况下,税收 额的增长幅度小于业务流量的增长幅度。目前,有些企业谈到实现 税负的降低,就认为是要达到应纳税款的绝对减少,而不考虑企业 业绩的增减变化。这样自然而然地就会对纳税筹划的功能产生误解, 以为只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实现企业纳税额的减少。应当看到, 纳税筹划有其一定的操作空间,企业并不应一味地要求通过纳税筹 划实现税负的绝对减少。如果通过筹划以后,在企业业绩增长的同 时实现了纳税额的较小的增长,这也应看成是成功的纳税筹划,况 且纳税筹划的作用不仅仅包括减轻税收负担,还包括其他方面。 第二,实现涉税零风险。所谓涉税风险是指纳税人在对纳税而 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 (1) 经济风险。纳税人如果多交了税,虽然可以在法律上免除 违法责任与风险,但是其自身利益却会受到损害,承担经济受损的 风险。一般认为,有四种可能导致企业多交税。了解这几种情况, 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① 了解税收信息不够,对税收政策不够理解。 ② 财务人员对一些税法公式理解不透,导致多交税。 ③ “权力税”的存在,导致企业有可能因为税务局的硬性规定 而多交税。 ④ 企业主观目的上想多交税,比如上市公司为达到上市、配发 股票的目的而刻意多交税,或者企业领导为了实现个人政绩而多交 税等等。 (2) 法律风险。纳税人如果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选择逃税,虽 可达到少交税目的,但是却由此要承担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最终 遭到法律的惩罚。 (3) 心理风险。纳税人逃税在承担法律风险的同时,还要承受 由此所造成的心理负担。 (4) “权力税”风险。在目前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人治 重于法治的情况下,也就使“权力税”有了存在的条件。一些企业 为了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利用关系为自己少交税服务。在这种情况 下,应该看到“权力税”是一种违法的偷逃税行为,要为此承担法 律风险和心理风险,与其这样,不如通过实施纳税筹划合理减轻税 负,而且避免了涉税风险,即涉税零风险,这也正是在财务管理中 运用纳税筹划的另一重要目'的所在。所谓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 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 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 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这种状态的实现,可以使得纳税人心境坦然, 不会因偷漏税而遭受经济上的处罚和名誉上的损失,也不会由此承 担心理上的风险,实际上相当于一种收益,因此说实现涉税零风险 也是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