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客户向RTF咨询如何有效规避CRS,对于高净值客户而言,其在海外的资产将不再隐蔽,并且极有可能被各国的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管理财富,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科普一下,CRS是什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
受到美国政府《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CTA)的启发,2014年7月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AEOI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及维护诚信的纳税税收体制。
AEOI标准包括《主管当局协议》(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CAA)范本、《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及其释义。
截至2016年7月,已有10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积极落实推行CRS。其中的54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决定将从2017年开始申报,剩下的47个国家和地区将从2018年开始申报。中国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 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并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其次,看一下中国实施CRS的时间表: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
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将会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调查;
中国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时间是2018年9月。
所以,对于在海外有很多钱的中国富豪来说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如果你仍旧是中国护照持有者,或者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你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对于中国国税局就是透明的了!
海外的金融资产包括哪些?
在海外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架构下或投资公司账户里的现金、金融产品、带现金价值的保单、年金合约等......
不包括哪些呢?
房产、珠宝首饰、字画古董、飞机游艇、海外公司股权......当然这些资产的持有架构很有讲究,搞错了就会变成金融资产,然后归入CRS范畴。
第三,CRS的运行机制什么样?
尽管共同报告标准(“CRS”)的详细规则非常复杂,但其基本原则相对比较容易遵守。其目的是要求A国的金融机构识别出在A国持有但属于B国的税务居民的金融资产,并将这些资产报告给B国。然后,B国会查看该税务居民是否已为这些资产报税,且是否已支付由这些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及所得的所有税项。
例如,如果中国的税务居民在新加坡的银行有一个投资账户,该银行则需要识别账户所有人或控制人的税务居所,并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供账户余额信息,以及账户产生的收入及所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会把这些信息提交给中国国家税务局。此类交换每年执行一次。
那么这个税收居民又该如何评定呢?中国的税收居民,根据我国税法,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当然,世界各国对税收居民的定义也是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