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工程变更和超概算这一老大难问题进行持续五年的跟踪关注,促进县委县政府出台三项管理制度。2016年10月,又将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乡镇年度常规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对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老大难问题的监督管理。
力促制度建立 。2011年,青田县审计局在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审计调查中发现,由于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项目建设中违规工程变更和随意调整概算经常发生,“低价中标—工程变更—概算调整”成为项目管理绕不出来的怪圈。当年8月,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青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实施办法》。
真抓细化落实 。2015年,该局在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实施办法出台后,工程变更和超概算、超合同价等违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原因是实施办法以宏观监管为主,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实际操作性不强。为此,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当年3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要求加强工程变更和概算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行为,按工程变更金额大小进行分级管理,明确 “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细则。
完善追责机制 。2016年,该局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由于对违规行为的追责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建设单位和个人对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整改不重视,为此审计建议继续完善追责机制。今年8月,审计、发改、财政三家部门联合出台《青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规行为所对应的法律后果。10月,将违规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乡镇的常规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追责机制。
事实证明,审计力促政府出台制度,只是审计发挥作用的第一步,只有持续跟踪制度的实施落实情况,不断完善追责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监督促进完善管理制度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