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额外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015年12月1日,RTF将举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析及如何具体实施操作”线上直播免费培训课程。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内容,请发送报名邮件至 info@rtfcpa.com RTF将依据报名人数,最终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具体参与方式。报名截至日期:2015年11月30日 12:00
课程培训日期:2015年12月1日 下午14:00-15:00
报名规则:邮件形式报名
邮件主题:参与“1201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析及如何具体实施操作”线上直播免费培训课程-公司简称
邮件内容:
1、公司名称
2、您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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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
5、参与人数
注:我们将在11月30日下午以邮件形式通知参与形式,请您留意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