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规定,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二条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以机器设备对境外投资,换出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包括增值税)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规定,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二条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以机器设备对境外投资,换出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包括增值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