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末炒到年初的“外资撤离”事件:微软、日企西铁城、Panasonic、SHARP、DAIKIN、TDK、优衣库、耐克、富士康、船井电机、歌乐、三星等企业将劳动密集型的一部分业务转往东南亚等地。
随之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将全球研发中心落户中国:
医药巨头美国强生公司2014年在上海设立了亚太创新中心
英特尔向紫光集团旗下的芯片设计企业投入了90亿元
同时宣布未来15年投入16亿美元升级成都工厂,并引入英特尔最新的“高端测试技术”。
RTF财税专家结合近日来发布的一些政策面信息解读企业过渡期该如何降低税收风险、最大享受政策优惠。
1.“生产型企业”撤离的财税问题
在华部分的资产如何转出?投资收益、利润汇回还是提前做好服务费支出计划,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税收成本差异巨大。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2.“设立研发中心”的财税问题
目前我国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尤其是鼓励外资企业在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产业扩大投资。那么作为一个成本中心,如何从境外总部获得资金支持?怎样的方式可以最小化总部成本,减少资金转移过程中税收消耗?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 “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4】59号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研发、设计服务增值税零税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