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F获悉,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这一公告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极其利好的一则消息。
在公告内容中明确了,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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