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响应国家号召,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配合做好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第一步,单位清查,2018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北京市组织经济普查人员将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对所辖普查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军队系统单位除外)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入户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
通知原文链接:http://zfxxgk.beijing.gov.cn/110037/pc53/2018-08/17/content_168ae768724d439c889bac25003b31ca.shtml
RTF洞察:
1、这与北京市政府之前提出的疏解非首都功能,清理长期无经营企业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北京经济发展区域饱和,仅对真正有利于首都经济发展并有实际运营的企业持“欢迎态度”!
2、使用虚拟地址、地址已拆迁、长期无人办公的企业需引起重视,如一旦列入异常,会在工商等信用信息中列入非正常户,为企业的经营带来信誉方面的不良影响。更为重要的是企业高管需要重新考虑在京企业“何去何从”。
外资企业初始进入中国时,除考虑坐落于华北地区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北京外,也可以考虑链接北京首都的京津冀的中心城市,天津等;RTF在华东地区也拥有大量可以与外资企业分享的各类商业运作资源,比如全国最大的经济,金融中心城市上海,文化名城苏州,杭州,港口城市宁波;华南地区的广州,及链接香港国际金融中的深圳等。
欢迎光大中外企业就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中遇到的各类财税、法律的事宜与RTF的国际企业发展团队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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